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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宾工商采取四项措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发表于2013-11-18

为净化广告市场,来宾市工商局发挥广告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成绩显著。截止目前,该局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6件,监测各类媒体广告3675条次,责令停止刊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61条。

    

一、加强横向联系,构建监管网络。发挥工商部门监督广告牵头作用,加强与宣传、卫生、药监、广电等部门配合,建立建全广告发布信息抄送、监测信息通报、违法广告移送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加强广告巡查,不留监管盲区。针式广告市场多样化、复杂化、监管难等特点,加强广告市场巡查频率,实行网络管理,按照“横要到边、竖要到底”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辖区广告经营主体,建立广告经营信息台帐,不放过可能出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每一角落,不留监管盲区,同时,将印刷品广告、网络广告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及时纠正不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三、强化重点监管,提高工作效能。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心身健康的涉及性、低语不良广告,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督办案件严查、举报案件必查、屡教不改案件重罚为原则,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良好的广告经营氛围。

    

四、建立举报网络,实行曝光机制。在社会上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网络,坚持“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相结合,对典型违法案件给予曝光,起到震慑作用,达到“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效果。(廖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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