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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造假骗取国家财政补贴 金秀两公职人员获刑

发表于2015-05-06
标签:车库 

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合谋诈骗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金秀瑶族自治县两名原公职人员分别被判刑,其中该县长垌乡原党委书记韦某获刑6年,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工作人员闭某平获刑5年。

 

据了解,2010年夏,时任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党委书记的韦某与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闭某平共同商议,以金秀头排镇养猪专业户闭某某(闭某平的侄子)的身份以及金秀县某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名义,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猪专项建设资金,所得款项由两人私分。

 

达成共识后,韦、闭二人分工合作。两人分别骗取到某养猪合作社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私刻该合作社的公章、变造合作社会员名册等申报材料。在两人的操作下,申报材料顺利通过审核。不久,自治区财政厅下文将该养猪场建设项目连同35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并要求专款专用。随后,闭某平持虚假资料报账,获得专项资金,并按照事先约定将25万元打入韦某账号,余下10万元占为己有。韦某拿到钱后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库。

 

2013年4月,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对涉嫌贪污的闭某平和韦某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韦某和闭某平均退出全部赃款。今年4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韦、闭二人均以诈骗罪获刑,其中韦某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5万元,闭某平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出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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