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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地景苑C区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发表于2015-01-24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由于暂时未达成立业主委员的条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经部分业主商讨,倡议成立大地景苑C区临时业主委员会。为了成立一个能广泛代表业主、能切实维护本小区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并能履行相应义务的临时业主委员会。经部分业主建议,先就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等相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筹备组成员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是本小区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筹备组成员名额

根据业主在本小区业主QQ群讨论,为方便前期工作,暂定每栋2到3名代表。  

三、筹备组成员决出办法 

(一)个人自荐;

(二)他人推荐;  

(三)群议分配。  

四、筹备组成员登记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5年 1月25日起—2015年2月28日止(暂定)。 

(二)报名地点:本小区业主QQ群群议。    

(三)报名要求:筹备组成员要填写《业主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复印件)。           

五、成立筹备组事宜  

(一)成立时间:2015年3月15 日(暂定)。   

(二)决议地点:待定。            

六、筹备组筹备工作事项    

(一)联系开发商及物业部门,做好业主登记,建立业主档案,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业主所拥有的小区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临时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临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临时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临时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七、未尽事宜请各位业主加入大地景苑C区业主QQ群详加讨论(QQ群号:316105049)。


大地景苑C区业主QQ群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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